第六十四章 酒馆闲聊
最近一段时间,李斯科喜欢上了桌球,在美国桌球文化还是很出名的,柯尔特帮忙玛姬打理酒馆,戈莉也时不时过来帮忙,所以他出钱买了几个桌球台,放在了小酒馆里,获得了小镇酒鬼的一致好评。
刚买来一个星期就已经把本钱挣回来了,最近柯尔特也特别趾高气昂,他实在受够了博和玛姬总是把二十八九岁的他当做小孩子看待,可能这也是他离家那么久的后遗症吧,他们总是把目光放在柯尔特走的年龄上。
李斯科尝试打过几把,无聊的时候就来酒馆里打上几把,跟一群人赌啤酒,刚开始的时候总是输的请全酒馆人喝上一遍,后面上手之后就有来有往了,不过出手大方的李斯科还是酒馆最受欢迎的人。
在酒馆里混的多了,总是见识了很多人和事情,也让李斯科渐渐染上了一丝烟火气息,没有那么拒人之外了,也从交谈中知道了小镇上好多人的情况。
现在跟李斯科打球的建筑工头奥斯,他就是柯尔特当年的队友,只不过他没有柯尔特那么幸运,被俱乐部看中选走,就算现在没有打出来,凭借着资历也可以很容易的从事着橄榄球教练相关的职业。
奥斯的父亲喜欢酗酒,母亲早早去世,他上学时在橄榄球队风光无比,可是没有打出头,成绩也不好,早早退了学,也没有什么技能,只能跟着别人去做建筑,现在也是在镇上自己拉起了一群人自己包工程,李斯科和柯尔特牧场里的装修都给他做了。
像奥斯这种人在美国很常见,在学校进了校队,毕业后没有出路,没有技能,只能流浪的做一些别的工作,心态好的能安然处之,找份工作正经的养活自己,心态不好的接受不了学校里风光无比,出了校门无人问津的落差,往往下场不是很好,无论是橄榄球还是篮球,都有太多这种人,能够打出来并以此维生的只是金字塔尖的一小部分。
李斯科看过报道,新闻里把这种群体叫做稻草狗,稻草狗是古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