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别叫我世子日日生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八十七章 小表妹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卧房,看了一眼李紫晴,她还在闭关修炼,在床下趴着火鸾,抬头看了叶欢一眼,没有理睬他。

  叶欢走进之后,稍微试探了一下,紫晴气息平稳,应该是很顺利,这才放心走了出去。

  他每天都会来看一次,火鸾也见怪不怪了。

  离开这里,叶欢来到嬴汐的小楼,得知她不在这里,便直接赶往炼药堂。

  果然在四师姐的小院见到了她。

  嬴汐是真的逍遥自在了,她在境界上已经升无可升,只有那虚无缥缈的飞升之说,似乎还有点奋斗的余地。

  只见她一身长裙,上身穿着一件高领大衣,雪白的貂皮做领,围在脖子上衬托得一张绝美的脸蛋更加高贵美丽,端庄而不失生动,她依然那么美若天仙。

  当年修仙界盛传的赢氏双娇,经过了岁月的沉淀,各自的魅力其实是不减反增的。

  “娘,你听说玄天剑宗的事了么?”

  嬴汐点了点头,说道:“知道了,我那个好兄长,早就派人来知会我了。”

  “什么事!”

  “姜家有个老东西突破了天人境界,他出面为自己的五世孙求婚,要娶你的小表妹赢恬。”

  赢恬是赢蔓的妹妹,是最小的女儿,听说资质也很不错。

  “就这?”

  叶欢大失所望。

  “你以为什么呢?”嬴汐没好气地说道:“我看你是巴不得娘舅家出事。”

  叶欢摸了摸头,说道:“这是好事啊,说明姜家已经服软,怎么还搞的如此紧张?”

  “赢恬那小丫头性子烈,不愿意下嫁,直接把姜家小子打成了重伤。本来已经有所缓和的赢姜两家又互相猜疑起来,你舅父的意思是让赢蔓回去,大公主下嫁更显诚意,又避免了赢恬继续闹事。”

  叶欢一听,顿时明白过来。

  赢蔓说什么她爹不让她回去,纯属造谣扯谎,看来是她自己不想回去。

  这小妮子八成是两边撒谎,对自己说她爹不让她回,对玄天剑宗却说自己不让她走。

  得,白高兴一场!

  叶欢失落的模样看在嬴汐眼里,让她翻了个白眼,手指戳在叶欢额头。

  “你舅父白疼你了。”

  “他什么时候疼过我了。”

  嬴汐一时语塞,叶欢说的也有理,玄天剑宗确实不怎么待见叶欢。

  其实不怪他们,实在是叶欢太能惹事了,而且目无尊长,让人很难喜欢的起来。

  “你这几天又在忙什么?坐我身边来,我天天都念着你来。”

  叶欢皱眉道:“我不是就两天没来么。”

  “让小婉的厨娘做些好吃的,你别走了。”

  叶欢眼珠一动,笑道:“把赢蔓也叫来,怎么说也是咱们亲戚。”

  “好!”

  叶欢吩咐了一声,不一会就有人把赢蔓带了来。

  “大姑姑,表哥...”

  赢蔓有些心虚,偷偷看了叶欢一眼。

  想象中表哥大发雷霆的场面没有出现,他笑吟吟地说道:“听说赢恬拒婚了,他们把主意打到你头上了。”

  赢蔓咬着嘴唇点了点头,大眼睛泫然欲泣,委屈的很。

  叶欢拍桌子道:“太不像话了,赢家的女儿,还需要去联姻么!”

  赢蔓做梦也没有想到,第一个支持她的是自己的表哥。

  “你放心,只有有我在,就不会让你受这个委屈!”

  赢蔓不敢置信地问道:“真的嘛?”

  “当然了。”

  嬴汐在下面,偷偷拧了叶欢一把。

  她已经看出来了,自己这个儿子,在为玄天剑宗埋钉子,唯恐天下不乱。

  姜家和赢家不对付了这么多年,这次他们老祖升入天人境界,姜家非但没有趁机惹事,反而主动求和。

 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,甚至可以一举收伏姜家。姜家一旦归附,玄天剑宗内另一股势力姬家根本无力抗衡,势必也会归顺,让玄天剑宗实现彻底一统。

  不再内斗的玄天剑宗,叶欢想想就害怕,必须不能让他们这么容易就冰释前嫌。

  说什么也要使点绊子。

  叶欢按住嬴汐的手,丝毫不改,继续义愤填膺地说道:“我叶欢的表妹,怎么能沦为联姻的牺牲品,就如同祭祀时候的牛羊一般!难道你是可以交易的货物么!”

  “表哥,你真好,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个坏蛋,原来是冤枉你了。”赢蔓就差没有呜呜呜了,声音都带着一丝哽咽。

  叶欢挥手道:“你放心,尽管在这里住,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,我看谁敢来抢人。”

  叶欢正在兴高采烈地挑拨离间,大腿上又传来一阵疼意,他不耐烦地推开嬴汐,说道:“你老是拧我做什么,这可是你亲侄女啊。”

  嬴汐一抚袍袖,把一只手伸出来,气咻咻地说道:“我看你们两个是想把你舅父气死。”

  叶欢甩了甩肩膀,根本不理她,歪了歪上身,把头靠过来说道:“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事,比得上自己的尊严重要,表妹你放心,他们不拿你当人看,不疼你,表哥疼你,你就别回去,待在这里好好修炼。我马上安排几十个女修陪你玩,给你收拾一个洞府出来,缺什么直接跟我的侍女说,青帝城有的,就是你有的。”

  “呜呜呜,表哥,你真好。”

  叶欢心中畅快无比,老东西你派个女儿来是吧,不表态是吧。

  等着瞧吧!
第八十七章 小表妹(3/3).继续阅读
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